logo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金融与统计学院“七一”党内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0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校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金融与统计学院“七一”党内评优表彰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学院26个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师生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学院党务办公室、学生党务工作骨干正式党员,以及各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

二、评选表彰名额分配

1、先进党支部:6个(教职工2个,研究生3个,本科生1个)

2、优秀共产党员:38个,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3、优秀党务工作者:25人(教职工4人,研究生12人,本科生4、星火党建工作中心5人

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得重复参评;同类项目不得连续两年参评。

、评选标准

先进党支部评选的基本条件

1、支部成立时间应满一年,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

2政治功能突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有较强的组织力,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围绕学院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支部建设规范。满足支部“五化”建设要求,其中,班子坚强有力,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支部活动特色鲜明,有典型做法和创新经验。

4、党员和群众认可度高。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师生党员和群众中凝聚力和影响力较强。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基本条件

1、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学习、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密切联系师生,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4)一般从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选。

2、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对带头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任务的,要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3)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2022—2023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处分。

4)一般从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选。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的基本条件

1、发挥示范作用。应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教师应当连续从事专职党务工作 2 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 3年以上、现仍从事党务工作;学生应满半年,在学习教育和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做出表率。

2、坚持党性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敢于担当,作风正派。

3、高效履职尽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有力。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注重工作创新。认真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务工作成绩显著。

四、校级评优推荐

所有申报学校评先评优项目的党支部和个人,都应申报学院的评先评优,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党支部为支撑材料、个人为先进事迹材料。

1、先进党支部:学院推荐至学校评优指标2个(学校等额评选),要求党支部书记 2022 年度“双述双评”考核结果应为“好”等次。

2、样板党支部:学院推荐学校评优指标1(学校差额评选),要求从推荐参评至学校评优的2个“先进党支部”中推荐。

3、优秀共产党员。学院推荐至学校评优教工党员指标1人、研究生党员指标4人、本科本科生党员指标2人(学校等额评选)。

4、优秀党务工作者。学院推荐至学校评优指标1人(学校差额评选)。

5、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学院推荐至学校评优指标1人(学校差额评选)。该岗位推荐人选应为35 周岁以下(1987 年 6 月 30 日后出生)的教职工正式党员,且不与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交叉。

6、“双带头人”标兵。学院推荐至学校评优指标1人(学校差额评选)。原则上从已入选校级及以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党支部书记中评选产生。

、评选程序

1、以党支部为单位评选,将推荐结果上报学院党委;

2、学院党委进行审核和讨论决定并评议推荐校级奖项参评人选

3、评选结果名单进行公示;

4、确定评优结果。

六、表彰奖励

学院党委将参考湖南大学2023年度“两优一先”暨 “双创”工作评选表彰奖励标准,给予相应奖励。

七、评选材料申报要求

评选材料应紧密结合评选项目的要求填报,文字要言简意赅,抓住主要事迹和典型事例进行申报具体材料见附件。

请研究生、本科生负责老师将评选材料(汇总表+审批表+佐证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HNUxinghuodangjian@163.com压缩包内文档按申报类别设文件夹归类汇总,单个文档命名形式为申报类别+姓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12下午17:00

教工支部以支部为单位报送上述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14下午17:00

联系人:宋烨,联系电话:88684802。

 

附件:

1.金融与统计学院“七一”党内评优表彰评选名额分配表

2.金融与统计学院“七一”党内评优表彰申报汇总表

3.金融与统计学院“七一”党内评优表彰推荐审批表

4.事迹材料(模板)

 

 

中共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