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 学生工作 -> 团学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及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04

各年级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青年团员队伍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扎实推进团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等要求,现开展我院2025年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工作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启动,2026年3月23日前基本完成。

(二)述职对象

各年级团总支书记,班级团支部书记以及兼任基层团组织委员的班长、年级长。

(三)述职内容

结合班级、年级特色,撰写述职报告,重点包含:履职情况、工作成效、问题不足、改进规划等。

(四)述职流程及要求

(1)材料提交:述职报告800-1200字,电子版命名为“年级-支部-姓名-2025年度团支部书记(班长/年级长/年级团总支书记)述职报告”,团总支收集汇总。

(2)现场述职:由年级团总支组织评议会,邀请辅导员参会,个人述职以PPT为主,时长≤5分钟,聚焦核心工作及特色成效。

(3)点评测评:点评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集中点评。年级团总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或年级组)与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进行交叉互评,评审人填写测评打分表(附件1),结果作为等次评定依据。

(4)等次评定:综合述职、测评、日常表现,评定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价“优秀”等次的比例应控制在本岗位参评人数的30%以内,评价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评定结果(附件2)于3个工作日内报备学院团委组织部。

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一)统筹主体

各年级团总支负责全流程工作(组织自评、复核认定、结果上报、整改督导、材料归档),配合校团委、学院团委核查。

(二)工作对象

2025年6月1日前成立、运行满6个月的全体本科及研究生团支部;不满6个月的纳入下次定级。

(三)评定标准

依据团中央相关标准,结合学院学科特色,以百分制赋分,结合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结果评定,分五个等次:

1.五星级(≥90分):成立满1年,规范建设成效显著,特色突出,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为优秀。

2.四星级(80-89分):成立满1年,规范建设成效较好,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为良好及以上。

3.三星级(70-79分):规范建设有短板,基本完成基础团务,特色不突出。

4.后进(60-69分):规范建设差距较大,基础团务落实不到位,需限期整改。

5.软弱涣散(<60分或存在“一票否决”情形):基础团务缺失,需专项整顿。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班级团支部自评(2026年3月15日前):年级团总支组织班级团支部对照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方式自评,填写自评表(附件3);拟评五星级支部需同步提交重点工作成效报告,上报团总支。

2.年级团总支复核(自评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各团总支结合自评、述职结果及日常工作,实施“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支部限期整改工作。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

3.结果上报(复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团总支汇总定级结果(附件4),3月23日前报送团委组织部备案并留存材料备查。

附件:

1.2025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测评打分表

2.2025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结果汇总表

3.团支部“对标等级”自评表

4.2025年团支部“对标等级”结果汇总表

共青团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