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统计学院

当前位置 : 首页 > 社会服务 > 在职硕士 > 招生动态 > 正文
2015年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金融学(含保险)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修读报名通知
来源:管理员 创建于:2030-02-11 点击数:


2015年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金融学(含保险)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修读
报名通知

    一、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拥有湖南省创办最早的金融学学科。金融学学科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首批部级重点学科,湖南省“十五”、“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学院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应用经济学(含金融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3个二级学科)和统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金融学(含保险学)、统计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4个科学学位硕士点,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保险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应用经济学(金融学)和统计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院人才培养富有特色。培养了包括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中国银联总裁时文朝、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裁黄铁军等一大批业界精英,被誉为中国金融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坚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和管理学基础知识,能够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了解国内外最新动态,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胜任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经济运行分析与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专业方向

金融学专业下设以下研修方向:金融政策,金融监管,国际金融,银行管理,证券投资,金融工程,保险精算。

 四、授课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

 五、授课方式

(一)业余学习,不脱产。

(二)上课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校内

(三)考试方式:课程考试与在校全日制同时、同卷考试。

)学习时间:学习年限2-4年。

 六、学位申请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发课程合格结业证。

     2、申请同等学力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考的经济类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七、收费标准

 1、学费16000元,教材资料费2000元,学位申请费8000元,学费与教材资料费正式开课前一次缴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学位申请费在通过学位相关考试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时交清。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2、缴款地点:湖大北校区财务处(行政办公楼二楼208

 缴款方式:可刷卡、转账

 开户名称:湖南大学

 帐    号:1901008209014408107 

 开 户 行:长沙市工商银行石佳冲分理

 汇款用途:金融与统计学院同等学力班***学费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以便我们及时查收并开具发票。

八、报名须知

    1、学员填写《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报名表》,并提交报名表电子版到指定邮箱,提交个人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交报名费200元(不抵学费)。

2、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

3、报名时间:20157月--9月底

4、开学时间:201510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

5、报名及咨询地址:湖南大学北校区金融与统计学院126

6、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731-88684788  13080502018 戴老师  18942579147 肖老师    

   网   址:http://jt.hnu.edu.cn/(在职教育)

   E-mail: 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9940710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