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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统计学院“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实践教学细则

时间:2022-06-08


根据《湖南大学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湖大教字〔2021〕28号)和《湖南大学“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实施细则》(教务函〔2022〕1号),为做好“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的劳动实践教育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实践教学细则。

一、适用对象

2021级及以后本科生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劳动实践教育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

三、教学安排

(一)课程基本信息

1.课程名称:劳动教育与素养

2.课程代码:GE01184

3.课程模块: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4.课程学时:32学时

1)劳动认知教育8学时

2)劳动实践教育24学时

5.课程要求: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二)具体要求

1.劳动认知教育:8学时

在第1学期以SPOC方式进行教学,由现代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课程教学与考核。

2.劳动实践教育24学时

共计4个模块,分别为:生产性劳动实践、创新性劳动实践、服务性劳动实践、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其中每个模块学生修读总学时不超过12学时,超过12学时按12学时计算。学生最少选修其中两个模块。

1)生产性劳动实践

现代工程训练中心承担学校“劳动教育与素养”通识必修课程中“生产性劳动实践”项目。由工训中心根据情况安排,学生自主选修。

2)创新性劳动实践

共计3个模块,分别为假期实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学科竞赛项目。

假期实习

要求12学时/一周及以上

认定:按照学院实习要求,外出实习一周及以上者,提交《实习鉴定意见表》和《实习报告》纸质材料至学院教务办进行学时、成绩

《实习鉴定意见表》:实习结束时由用人单位给出实习鉴定意见在《实习鉴定意见表》签署公章(必须是原件);

《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需完成《实习报告》撰写,字数要求达3000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要求:结题项目: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所有成员,或校级负责人可申请认定 12 学时

认定:SIT项目结题后,本人将填写完毕的《湖南大学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和SIT结项证明材料(公章)提交至学院教务办进行学时、成绩

学科竞赛项目

要求:省部级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三大赛获奖团队中排名前五,或湖南大学认可的A类学科赛事团队排名前三的学生可申请认定 12 学时。

认定:本人将填写完毕的《湖南大学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和团队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交至学院教务办进行学时、成绩定。

3)服务性劳动实践

共计4个模块,分别为日常性志愿服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公共部门岗位实践项目。

日常性志愿服务

要求:累计30小时可获4学时;累计60小时可获8学时;累计80小时可获12学时

认定:志愿服务分为校、院志愿者(团)开展的志愿活动,包括疫情防控志愿劳动和寒暑假期间个人自行参加的其他志愿活动。

校、院志愿者(团)开展的志愿服务:由该组织提供证明(需包含人员、学号、志愿时长等),经组织负责人和辅导员签字确定后可进行学时、成绩认定。

其他志愿活动:需由当地志愿组织方出具志愿服务证明(必须包含姓名、时长和公章),经辅导员签字确定后可进行课程学时、成绩认定。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要求:12 学时/5 天

认定: 本人将填写完毕的《湖南大学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和项目获奖证明(复印件)提交至学院进行学时、成绩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要求:12 学时/5 天

认定: 本人将填写完毕的《湖南大学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和项目获奖证明(复印件)提交至学院进行学时、成绩

公共部门岗位实践项目

要求:12学时/项

认定:一般指政府部门实践项目和校内的助教、勤工助学岗位等。

项目周期不得低于1周,需有结项证明(包含姓名、项目名称、时长、公章等)。

助教、勤工助学岗不得少于一个学期(由相应组织部门开具证明)。

4)日常生活劳动实践

共计3个模块,分别为基础劳动课、应急劳动课和兴趣养成课。

劳动课

要求:4学时/

认定:项目包含:食堂帮厨、楼宇保洁、卫生清洁、杂草清理、绿植养护、校园绿化、环境净化亮化、信件报刊分拣、生活秩序维护等。

该项劳动一般由学院/年级统一组织,劳动结束后由学院出具志愿服务证明和辅导员签字作为认定凭证。

应急劳动课

要求:4学时/次

认定:项目包含:疫情防控志愿劳动、降雪天气原因等临时安排的道路清扫或大扫除。

该项劳动一般由学院/年级统一组织,劳动结束后由学院出具志愿服务证明和辅导员签字作为认定凭证。

兴趣养成课

要求:4学时/次

认定:项目包含:园艺、中餐烹饪、西点烘焙等

前往具有专业资质的培训班进行不少于1天的培训,并开具盖有公章的培训证明。需提交证明(公章)、学习心得(3000字)、3-5张照片和参与培训视频(5-10min),由辅导员在证明上签字后方可作为学时认定证明。

四、指导教师职责

(一)指导老师

集中劳动实践:30人及以下的配备一名校内指导教师,每多30人增加一名劳动实践指导教师

分散劳动实践:参与项目等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个人实践、志愿服务等由自己负责,辅导员线上指导。

(二)遴选标准

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劳动模范等担任劳动教育兼职导师,构建一支包括专任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兼职导师、辅导员等专兼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

(三)工作职责

1.指导教师为校外实践教学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拟定的教学计划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和管理工作。

2.关心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以及保密、安全生产制度;教育学生遵守职业道德;要积极主动处理突发事件。

3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做好课程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

五、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

“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综合成绩评定。学院根据“劳动认知教育成绩*25%+劳动实践教育成绩*75%”计算成绩(百分制),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换算成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等级为学生“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综合成绩。

学生完成要求的24学时可评定为及格,在此基础上,根据劳动实践完成的质和量,学院会酌情给与优秀、良好、中等的等级评定。学院将于第六学期统一进行该项工作,并将课程综合成绩录入教学服务系统。

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劳动实践教育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所在学院同意后,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可取得劳动实践教育成绩。

六、安全保障

1.建立学生--指导老师--学院三级劳动实践活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

2.所有参加校外劳动教育人员均需购买相关保险,保障劳动教育正常开展。

3.集中劳动实践由指导老师负责学生安全,分散劳动实践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七、 附则

1.学生提交的认定材料、认定结果等资料等同于学生课程考试试卷,并按照试卷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课程认定工作必须按照本办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对于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以考试作弊处理。

3.课程认定工作中存在争议问题,由学院劳动实践教育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裁定。学生对课程认定结果存有异议,可按学校规定向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反应,并申请复议。

 

 

附件: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2022年4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