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统计学院
关于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的补充规定
根据学校关于推进研究生培养教育综合改革的有关精神(湖大研字〔2014〕1号),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就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时间安排:
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每年进行两次,分别在6月、12月的上中旬进行。
二、具体要求:
1、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由研究生导师严格把关。
2、学生申请参加学位论文开题或中期检查,须经导师签字许可,并于6月和12月第一周的星期五,向工作组指定人员提交一式三份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中期检查报告(中检报告按学位论文格式的论文初稿形式),以便让工作组老师充分审阅并提出指导意见。
3、未按照正常程序或要求办理或的,一律不准予参加本次开题或中检。
金融与统计学院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