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金融硕士和保险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1、金融硕士:培养具备坚实的经济与数理基础,掌握现代化金融学理论、方法和技能,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和前沿知识,能够熟练运用金融模型与定量分析工具,以适应金融管理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技术和管理岗位工作的实际需求,能独立承担金融机构经营管理、金融市场分析、企业投融资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
2、保险硕士: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恪守诚信,具有全面系统的保险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掌握现代风险管理的技术手段,能够充分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跟踪保险行业的发展,能够独立承担企业风险管理、保险经营管理、社会保险与政府监管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
二、报考条件: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
三、专业目录
湖南大学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018 金融与统计学院)
学科专业代码、名称及
研究方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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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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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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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100 金融硕士
02 金融硕士(在职学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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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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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96 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④431 金融学综合(考试指导性大纲请在
http://jt.hnu.edu.cn/在职教育上查询)
复试专业课
F1807 金融专业基础(宏观经济学、微观经
济学、计量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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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00 保险硕士
02 保险硕士(在职学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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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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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96 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④435 保险专业基础(考试指导性大纲请在http://jt.hnu.edu.cn/在职教育上查询)
复试专业课
F1809 经济学和利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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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14日(具体时间看各报名点通知,在湖大考试的确认地点在湖大南校区研究生院逸夫楼)。逾期不再补办。
(三)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27日。
五、授课方式:业余学习,不脱产。
六、学制:2至4年弹性学制。
七、获得证书:取得入学资格且学业成绩合格及毕业论文通过答辩者可获得金融专业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八、开设课程:根据金融专业硕士教指委规定及湖南大学金融硕士培养方案开设。
九、收费标准:按物价核定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