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统计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
2016年5月学位论文答辩的工作安排
2016年春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展开,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论文答辩对象
凡符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条件,即修满规定的学分、开题合格,2016年1月之前通过中期检查,无欠缴学费情况的MBA,高校教师,金融软件工程,同等学力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论文盲审工作
1、申请答辩的MBA,高校教师,金融软件工程在读硕士研究生于3月29日前提交《金融与统计学院 2016年5月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预盲审申请表》(见附件一)1份 ,按盲审论文格式(需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学位论文正稿1份,报送研究生管理中心戴老师,地址:学院办公楼126办公室,电话:0731-88684788,参加盲审,逾期不受理。
2、申请答辩的同等学力在读硕士研究生认真学习《湖南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见附件二),按程序填写《湖南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三)1份,导师签字同意后,于3月22日前提交给研究生管理中心戴老师,地址同上。
3、4月8日前,回收预盲审论文意见并整理,向学生反馈学位论文预盲审情况。
4、4月14日前,学生根据预盲审意见完成论文修改,并再次按盲审论文格式(需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提交论文2份,同等学力学生提交三份论文,同时提交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2份或3份,在职软件工程硕士的论文送软件学院和校外专家盲审评议,MBA及高校教师的论文送校内、校外专家各1人评议,同等学力学生送校外1人,校内2人评议。
5、4月30日前,收回送审论文,反馈意见给学生修改论文。论文盲审结论为“修改后答辩”的,必须进行修改,并填写《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修改说明》(附件四),在一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