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9日,金融与统计学院第216期题为《分享经济统计核算:一个初步的研究框架》的金融与统计论坛,在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行政楼301报告厅隆重举行。本次论坛由江西财经大学首席教授、博导、统计学科带头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统计学科组评审专家、中国企业经济统计学会会长罗良清教授主讲,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周四军教授主持。罗良清教授从分享经济统计核算的研究背景、研究进展和分享经济的定义、核算对象、核算范围、核算内容及核算形式等方面论述了分享经济统计核算的初步框架。
首先,介绍了分享经济研究背景和分享经济的概念界定。罗良清指出:分享经济其实长期存在,随着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兴起,信息成本急剧下降,分享经济的协调成本相应降低,分享经济逐渐发展繁荣。美国是分享经济发展热潮的源头,我国分享经济的发展源于国外分享经济企业的进入、海归回国创业和国内企业受到启发开始进入分享经济市场。分享经济的规模究竟有多大?对国民经济总体的贡献如何?是否对社会经济、环境产生积极的作用?对传统行业、劳动力市场、税收等方面的影响如何?这些问题尚未得到正确回答,这也是分享经济统计核算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统计核算时准确定义十分重要,定义不准就找不到总体,找不到总体就会出现分类不准的问题。罗良清教授分别从消费视角、平台视角以及消费与平台相结合的视角分析了分享经济的定义,认为:分享经济在现阶段主要表现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强调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对分离,实现动态及时、精准高效的供需对接以及消费使用与生产服务深度融合的新型商业形态。
再次,论述了分享经济统计核算的研究进程、核算对象和核算范围,以交通运输服务数字平台和私人住宿服务数字平台为例,重点阐述了分享经济的核算内容。罗良清教授指出:目前相关研究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主要是由国际组织或者政府部门推动。大部分成果都集中在分享经济测度的可行性研究和分享经济统计核算的数据来源上,关于如何将分享经济纳入宏观核算框架的研究很少。考虑到统计核算的主要功能是为宏观经济分析提供基础数据,罗教授认为分享经济的统计核算范围不只局限于实际交易双方个人,可以扩展至企业和政府,分享经济中租赁或借用的对象是闲置资源而不是“专业资源”,以此区分“分享经济”与“共享经济”。分享经济统计核算中主要核算项目包括总产出、增加值、混合收入、最终消费和资本形成、中间消耗、进口和出口。
最后,阐述了分享经济统计核算的形式。罗良清教授认为: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原则和方法可以实现分享经济的统计核算,所以不需要确立新的核算规则和体系。由于分享经济还处在发展过程中,形式创新不断涌现,我们要在保持SNA核算体系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相对独立地反映分享经济的发展情况,达到在统一核算规则下对分享经济进行全面测量和比较分析的目的。合理的选择是围绕国民经济核算中心框架构建分享经济的卫星账户体系。
关于统计学研究,罗良清教授认为:统计学要走在最前沿,要承担起引领经济学等学科发展潮流的重任。经济统计研究,最重要的是立足实际,有所作为,做出能为国家现实生活、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建议的有用的研究。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感谢罗良清教授为金融与统计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前沿、深刻且具有指导意义的学术报告!
文/范迪、罗欣、周四军 图/李昱欣、张中燕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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