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及《湖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湖大教字〔2019〕33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报,年级、学院审议,现将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补充公示。
202218110629 特殊困难
202502010110 特殊困难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到2026年9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 系 人:王老师 0731-88685700
公示地点:金融与统计学院122办公室
金融与统计学院
2026年9月28日
读研在金统
金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