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优秀(十佳)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湖大教字[2017]50号)文件要求展开工作,经学生个人申报、年级审核、学院审议,现将部分综合奖学金调整情况予公示。
根据学院指标使用情况,在符合综合奖学金评选要求的前提下,现将丁可萱、孙晓璐、杨伊嶙、伍敏佳、张天姿、张瀚元六位同学从二等奖学金调整至一等奖学金。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到2023年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 系 人:王老师 0731-88684802
联系地点:金融与统计学院2号楼129办公室
金融与统计学院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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