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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2

 

各年级团总支院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响应中国共产党湖南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号召,挖掘选树共青团工作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团组织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进一步提高团员、团干部政治引领和价值塑造金融与统计学院团委拟开展2024年五四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十佳学生干部研究生干部不超过15

1.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本科生要求从事学生工作不少于1年(截至2024430日)研究生要求从事学生工作不少于年。须为“志愿汇”APP注册志愿者,参评年度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

2.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能力上强,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设计开展多次丰富多彩、讲求实效的学生活动;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注重深入基层、勇于投身一线;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自律上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

3.优先评选条件:担任校院两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担任年级组/委(年级团总支)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学生干部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2023年度志愿服务在20h及以上;青年大学习有完整学习记录;个人有过获奖经历

4.本科2020级团总支可推荐1-2名干部,本科2021级、2022级团总支可推荐2-4名干部研究生团总支可推荐3-5名干部。

(二)十佳团支部书记:10人

1.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半年,须为“志愿汇”APP注册志愿者,参评年度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记录。

2.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有开拓创新精神;能积极组织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做到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在支部基层建设成绩突出,申报人工作出色,认真积极配合每一项上级所派发的团务工作,做到认真高效及时;具有优良的群众基础;热爱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3.优先评选条件:带领班级团支部荣获院级及以上集体奖项;所在班级为校院优秀班集体创建立项班级;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个人有过获奖经历;2023年度志愿服务在20h及以上;青年大学习有完整学习记录。

4.各年级团总支可推荐3-4名团支部书记。

(三)优秀共青团员:133

1.年龄未满28周岁(199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团章要求,团员档案信息真实且完备的在籍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须为“志愿汇”APP注册志愿,参评年度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记录,且往年未被评选为院优秀共青团员。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先锋,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

3.优先评选条件:2023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2023年度志愿服务在20h及以上;青年大学习有完整学习记录;个人有过获奖经历。

4.各级组织可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58人

1.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须为“志愿汇”APP注册志愿者,参评年度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且往年未被评选为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原则上已被团组织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2.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能力上强,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设计开展多次丰富多彩、讲求实效的学生活动;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注重深入基层、勇于投身一线;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自律上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

3.优先评选条件:参加“湖南青马在线”培训并结业;2023年度教育评议(或学生干部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2023年度志愿服务在20h及以上;青年大学习有完整学习记录;个人有过获奖经历。

4.各级组织可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五)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不超过9个

1.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成立应满1年(即2023年4月30日前成立),要求智慧团建系统完整备案,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级至少为“四星级”,不推荐毕业班级团支部参评;参评五四红旗团总支的,成立应满2年(即2022年4月30日前成立),不推荐毕业年级团总支参评。

2.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规范化建设有成效,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急难险重新”工作(如疫情防控)创先争优;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团员发展、青年大学习、团内主题教育实践、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完成度较高。

3.优先评选条件: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后)获得过院级及以上集体荣誉;班级为校院优秀班集体创建立项班级;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级为“五星级”。

4.各年级团总支(不含本科2020级)可推荐1-3个团支部。

二、评选步骤

(一)申请推荐

4月22日-29日,指导各年级各学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和公示工作,4月29日前完成材料上报工作。其中优秀共青团员与优秀共青团干部只能择一申报;十佳学生(研究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与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不冲突。

1.申报十佳学生(研究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本人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经所在班级团支部推荐,由年级团总支综合评价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

2.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本人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在院级学生组织工作的学生干部经所在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评议、指导老师推荐,由学生组织(部门)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在年级班级工作的学生干部由所在年级团总支评议,辅导员推荐,由年级团总支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

3.申请优秀共青团员,本人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在院级学生组织工作的学生干部经所在学生组织部门评议、主要负责人综合评价、指导老师推荐,由学生组织(部门)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其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所在团支部委员会评议、年级团总支综合评选推荐,由年级团总支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

4.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由支部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经所在年级团总支综合评选、辅导员推荐,由年级团总支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

5.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由团总支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

(二)组织复审

4月30日-5月8日,学院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召开推荐评议会确定建议表彰对象,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议、学院党委批准后进行集中公示。

(三)表彰宣传

5月上旬,印发表彰决定、正式发布名单。依托团学媒体平台对拟表彰组织和个人进行宣传,发掘典型故事,展示“两红”“两优”典型围绕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发挥的模范带头作用,展示大抓基层成效。集中宣传持续到5月底。

三、材料报送

请各年级团总支、各学生组织于4月29日(周一)下午17:00前报送材料。不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相应名额、不再递补。

要求“十佳学生(研究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填报审批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及风采展示(电子版)。要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填报审批表(仅电子版)、汇总表(仅电子版)。要求各年级团总支、各学生组织报送公示截图(纸质版1份、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将申报材料分类整理、打包为1个压缩包,压缩包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年级团总支名称/学生组织名称+五四评优推荐材料”。

纸质版材料:使用A4纸黑白双面打印1份,使用长尾夹按照表格顺序归类纸质件,不使用订书机、胶装及打孔等固定包装方式,不用过度包装。

电子版报送邮箱:hdjttxzzb@163.com

纸质版报送地址:红楼2号楼127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各年级团总支、各学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高度重视、优中选优,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在一定范围集中公示3天。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团委设立咨询电话接受全体团员青年的监督。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84774

 

附件:

1.2024年度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2.2024年度五四评优推荐审批表

3.2024年度五四评优汇总表

4.2024年度五四评优风采展示

 

 

共青团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4422